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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场确认预约
网报成功的次日14:00时后,将会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申请人凭验证码(如未收到可参照登陆页面提示)登录广州教师资格网(http://sz.gzedupg.com/admin/apply/f1.aspx ),按本人所选现场确认点预约现场确认时间,并按系统要求填写本人相关信息,以及做好网上学历鉴定、下载体检表(带条形码,双面打印)等相关操作。
(三)体格检查
增城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为增城区中医医院。申请人携带带条形码的体检表(填写好个人信息并使用A4纸双面打印),在完成网报后于9月13日至9月20日自行到增城区荔城街民生路50号增城区中医医院三楼体检科参加体检(详情见附件《体检通知》)。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交回区认定机构。
(四)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并体检合格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现场确认时间:9月25日至9月28日的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要在9月27日前完成现场审核。
现场确认地点:增城区教育局二楼区教育评估中心(2)室(地址:荔城街岗前路35号)。
(五)提交认定材料
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时,应已完成体检、学历鉴定等流程,并提供以下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3双面复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鉴定证明。学历鉴定证明可以是《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关于学历鉴定:请申请人登录广州教师资格网(http://sz.gzedupg.com/admin/apply/f1.aspx ),按相关提示进行操作。如不能提供该网上学历鉴定的,需提交纸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根据广东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工作办公室的规定,在省外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考生,申请教师资格时需一并提供发证单位所在省份的户口本、学生证、毕业证或工作证(四证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
5.师范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学业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
6.户口簿(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等劳动关系在增城区的证明材料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最近6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照片粘贴表(见附件)。照片是作教师资格证之用,要求粘贴近期正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贴在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为确保照片不退色,请申请人提交晒洗的照片(非打印机打印)。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证明(证书)材料,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还申请人。
四、其他
(一)增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日常工作由增城区教育评估中心(区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负责,联系人:张业良、张伟欣,电话:82628689。
(二)教师资格证书是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由教育部统一印制,本人持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教师资格的法定文本,一份存入申请人的人事档案,一份由区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归档保存。
申请人请关注广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gzedu.gov.cn/gzsjyj/zgrz/list.shtml)、
广州教师资格网(http://sz.gzedupg.com/admin/apply/f1.aspx )、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engcheng.gov.cn/)、微信公众号“增城教育”公布的相关信息。
原标题:增城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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