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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石岩街道教育发展的需要,根据《深圳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深府办〔200984号)和宝安区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教育实际,经上级有关部门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小学临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思想品德端正,现实表现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学历条件(具体按招聘职位表要求):小学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学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深圳市外户籍报考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教师资格:报考高中教师职位的,须具有高中及以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初中教师职位的,须具有初中及以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须具有小学及以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年龄:按招聘职位表要求。

(六)身体健康:拟聘任人员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应当与工作岗位相适应。

(七)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教师招聘办法

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由街道教育办统筹实施,全街道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地点面试。

三、教师招聘程序

(一)公布职位

814日各招聘单位在本单位网站、学校门口公布招聘职位(街道小学由街道教育办统一公布)。具体职位可登录石岩街道教育办查询招聘信息。

(二)接受报名和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根据街道教育办公布的招聘职位,选择符合自身资格条件的职位,到街道教育办设置的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

1.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3)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4)报名时请提供个人简历1份。

2.时间:时间:8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3.地点:应聘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核设在街道中心小学。

经审查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并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不予面试。

应聘人员均须在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内到达现场等候,直至资格审核结束。未能在报名和审核时间内到达现场的,不予受理。

4.应聘人员接受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如下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1)身份证;

2)户口本(深户需提供);

3)学历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

5)在我区公民办学校聘用的教师需提供最近的合同以及已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材料;

6)职位条件所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在招考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3年应聘资格。正式备案时须提供学历验证证明。

(三)面试

面试由街道教育办统筹实施,全街道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地点面试。

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参加面试(二者缺一不可)。

1.时间:819日上午8:30至结束。

2.地点:石岩街道中心小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程序:应聘人员于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面试现场候考室等候,并按顺序进行面试。面试完毕,由考官进行评分,成绩按五位考官的平均分计(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面试后现场公布个人面试成绩并发给回执。

4.成绩要求:面试成绩须60分以上方可聘用。

四、成绩公布

820日公布各职位面试人员成绩,按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如职位出现空缺,由本单位确定是否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深圳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暂行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聘用、回避等规定的,按规定程序进行聘用。

1.本单位将拟录名单于829日前报区教育局审核,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已在我区公办或民办学校聘用的教师须合同期满或已解除聘用合同,方可聘用。

六、其它

年龄及工作经历的计算均截止至2014731日。

七、本公告由石岩街道教育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周柏雄,谢泽华  联系电话:2776399727605153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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