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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学校教师不足的问题,根据《龙岗区临聘教师管理试行办法》(深龙人通〔2013〕72号)精神,经区教育局批准,决定公开招聘相关学科教师9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临聘教师招聘要严格执行《龙岗区临聘教师管理试行办法》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方式选拔聘用临聘教师。
二、教师招聘资格条件
1.新聘的临聘教师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所聘岗位规定的学历条件和专业技术资格,并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应当与工作岗位相适应;
(4)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应与聘用岗位学科相符;
(5)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6)年龄40周岁以下,市、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2.聘用未满(截止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的我区公民办学校教师(含公办学校临聘教师和民办学校教师)不在招聘之列。
3.同等条件下深圳户籍人员优先。
三、教师招聘职位和数量
招聘职位 | 招聘数量 | 其他相关要求 |
小学语文 | 5 | 证件真实、齐全 |
小学数学 | 1 | 证件真实、齐全 |
小学体育 | 1 | 证件真实、齐全 |
小学音乐 | 2 | 证件真实、齐全 |
四、教师招聘程序
(一)报名
8月13—15日组织报名(考生将个人简历投递到学校招聘邮箱:shyezi@21cn.com)
(二)资格审查
8月16日学校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基本信息、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并电话通知审查合格的考生递交材料。
材料要求: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相关教学、科研成果获奖材料。(上交复印材料恕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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