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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竹秀园幼儿园管理,强化幼儿园师资队伍,促进幼儿园科学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打造南区学前教育品牌。经研究,决定向社会招聘竹秀园幼儿园教职员工若干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招聘职位和数量:

1、管理人员:园长。

2、专任教师:体育(男)1名、艺术教师1名。

3、带班教师:2名。

4、其他人员:保健员1名、保育员3名。

二、教师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幼教事业,工作责任心强,男女不限。

2、无违反国家、省市颁布的法律、条令、政策情况。

3、仪表端庄,幼儿园管理人员及教师年龄40岁以下,其他人员45岁以下,以身份证日期为准。

4、身体健康,持健康证,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二)岗位任职条件

1、管理人员:园长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含)以上学历;持有园长任职资格证书;幼儿园高级职称;从事幼教工作5年以上;在本市至少有满3学年的幼儿园管理任职经历。

2、专任教师: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体育、音乐特长;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儿园一级职称,从事幼教工作3年以上。

3、带班教师: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儿园一级职称,从事幼教工作3年以上。

4、保健员须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取得中山市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培训证书;保育员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取得保育员资格证。

三、待遇:面谈。

四、报名及考试要求:

1、携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园长任职资格证书等)于2014年7月11日前,办公时间到南区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报名(南区办事处311室)。

2、应聘人员须参加面试、试教、心理测试、考核等方面考评。

联系人:祝英电话:8889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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