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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4年上半年广州教育局局属学校教师招聘职位及人数

  2014年公开招聘岗位为普通中学100人、特殊教育学校4人,共计104人。

二、2014年上半年广州教育局局属学校教师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

  5、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从化、增城户籍)和非广州市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其中已婚人员的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也须符合上述条件;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各职位具体要求见《2014年上半年广州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

  2、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职位的必须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

  3、应聘人员(2014届毕业生除外)必须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4届毕业生,须持有心理学、教育学合格证书和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并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4、通过考试的拟聘用社会人员应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相关年龄年限的计算以201441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7941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62014届毕业生如在2014731日前无法获得职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7、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2014年上半年广州教育局局属学校教师招聘其他注意事项

  (一)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时,如招聘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则录用后必须服从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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