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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丰县2025年教育教学类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和有关规定,现将笔试+面试岗位的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经研究,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进入资格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2025年4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开始(需在8:30前签到)。

2.面试地点:新丰县教师发展中心(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41号)。

三、面试形式

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

四、面试要求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纪律

参加面试的考生应遵守以下纪律:

1.考生必须于面试当日早上8:30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指定考场候考室报到,8:40开始封闭抽签。8:30未能进入候考室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请考生认真细读《考生面试流程图及面试须知》(附件2)。

2.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进行严肃处理。

六、考试成绩

全部考试结束后,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考试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在新丰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七、体检、考察、审批

1.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可递补体检对象,并进行体检。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中,将进一步核实考生身份及报考资格条件。如发现有不合格的,可按规定依次递补。

3.审批。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在新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附件:

附件1: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名单.xls

附件2:考生面试流程图及面试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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